关于电子照片的拍摄要求

 


电子照片采集标准
一、 像片电子信息为彩色图像,按照一人一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,图像文件采用本人身份证号码(军人采用士官证号码)命名,格式为"****.jpg",其中"****"为身份证号码(18位或15位)或士官证号码, "jpg"为图像文件格式
二、 背景要求:统一为蓝色,输出蓝色色值(RGB或GMYK):R51 G143 B178 C80 M13 Y20 K3
三、 灯光要求:配置三基色柔光灯(冷光源、色温为5600K)两只、灯架两只、配套灯管12只、配套电缆(6米×2)及插头2套。灯具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,角度为左右各45度,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,距离被拍摄人1.5-2米。
四、 数码相机要求:像素不少于4百万,最高分辨率(dpi):2048,标准存储容量(MB):16MB,光学变焦倍数:4。光圈F8;快门125/秒,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/10,头部占7/10,肩部占1/5;左右各空1/10。
五、 后期处理软硬件要求:
     Pentium Ⅳ1.4G以上PC机、苹果机、图形工作站
     8-16M以上显存的显卡
     256M以上内存
     40G以上硬盘
     Windows2000操作系统
     Photoshop6.0处理软件
     ACDsee4.0或更快图形浏览器
六、 照片处理技术要求
     工作人员:精通图形处理软件,熟悉工作流程。
     亮度控制:输入值145、输出值110
     图片尺寸(像素)宽:150、高:210
     大小:≤10K、格式:JPG
     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X33mm;头部宽度21mm-24mm头部长度28mm-33mm;下额到头顶25mm-35mm;像长35mmX45mm
     被摄人服装:白色或浅色系